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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先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转账记录。 2、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有会更好)。 3、考勤记录。 4...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没有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可以的,但并非在劳动关系建立的同时就要马上签合同的,公司签合同的时间没有超过一个月就并不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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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交保险有以下处理办法: 1、和公司人资部门沟通协商解决; 2、到当地的劳动部门仲裁; 3、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 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可以立案。需要先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转账记录; 2.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有会更好); 3.考勤记录; 4.同事的证人证言; 5.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6.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装、工作卡等。
1、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企业用工事实。 只有企业开始用工,劳动者才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建立劳动关系前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开始用工后1个月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不等于同时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实践中,建立劳动关系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能同步,也可能不同步。劳动关系的实质是劳动者将其劳动力有偿转让给用人单位使用。因此,只要用工行为成立,则无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即已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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