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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擅自降低“三期”女职工的工资是违法的。“三期”女职工,是指处于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女性劳动者。公司擅自降低“三期”女职工的工资是违法的。...
公司擅自降低“三期”女职工的工资是犯法的。“三期”女职工,是指处于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女性劳动者。公司擅自降低“三期”女职工的工资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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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给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所谓辞退,就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哺乳期结束后你与该单位的合同仍未到期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偿(当然坚持让对方履行合同对你没有意义),但记住千万不要在解除合同证明写是你要求辞职的,坚持载明是单位辞退你的。否则你无法主张赔偿。
老板的行为违法。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二、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哺乳期女职工正常工作的,工资正常支付。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每天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多胞胎的,每天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的哺乳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终止劳动或者就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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