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又名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引〉办法,江苏省工伤九级保险待遇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伤待遇与国家规定的一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本人工资; 2、离职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关于江苏省工伤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3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409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