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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是工资按照劳动者在此单位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没有平均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赔偿。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当地...
根据规定江苏省工伤待遇证据清单如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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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7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丧葬费:6000元,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2、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16000元;南通、扬州、泰州1500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14000元,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3、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定期救济费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供养1人的,计发基数乘6;供养2人的,计发基数乘9;供养3人及以上的,计发基数乘12 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按月,参考大连、天津、上海、福建等地规定结合计算出来的具体金额)救济费供养1人的,按计发基数的20%发给;供养2人的,按计发基数的30%发给;供养3人及以上的,按计发基数的40%发给。江苏非工伤死亡的待遇是1万6的档次。
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遭受两次工伤事故伤害,分别享有工伤医疗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最高等级享受。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二条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符合《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的,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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