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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一已托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到土地使用权证书; 2....
交了定金对方又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退回定金,同时再额外赔偿定金的金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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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而签订的合同为无效的合同,因为不具有相关行政部门所授予的商品房预售资格,其无权签订预售合同。但是如果在起诉之前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证的,合同有效。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之前应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或预售商品房的,属于违法行为;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销售或预售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所以,关于开发商没有预售证签的合同有效吗,肯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出卖人(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购房者)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据此,若购房者不愿再购此房,应尽早起诉,解除预售合同。否则,若开发商在起诉前把预售许可证办出来了,预售合同很有可能不再被认定无效。若预售合同被认定无效,开发商应及时返还已收受的房款及定金,作为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承担因此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如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还可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开发商拒绝签补充协议买方可以与之解除合同,退还定金。补充条款的不能达成并非卖方或买方违约不订立合同,如果买卖合同不能签订是由于双方对购房合同的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所致,则定金应退还。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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