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重整结束后未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
重整结束后未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未按期申报债权破产重整有下列后果: 一、债权人将会丧失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二、如果破产财产已经进行了分配的,则债权人将不能补充申报,如果债权人申请补充申报的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 三、如果进入了重整程序债权人没有及时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将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 四、如果进入了和解程序债权人没有及时申报债权的,将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
未按期申报债权破产重整有下列后果: 一、债权人将会丧失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二、如果破产财产已经进行了分配的,则债权人将不能补充申报,如果债权人申请补充申报的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 三、如果进入了重整程序债权人没有及时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将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 四、如果进入了和解程序债权人没有及时申报债权的,将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9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452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