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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3、如...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后能否再申请重整?或者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 破产分为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 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申请破产后,在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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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对于债务人来说,尚未出现不能清偿的客观事实,但已出现经营危机,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问题,只能启动重整。而其他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如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已经出现,申请重整、和解、破产清算都是可以的。 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需提供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可以提出重整和破产清算的申请。 注意,只有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破产清算是为了债权人利益让企业去死,重整是积极避免企业去死,而和解是消极避免企业去死,和解的结果基本是拖一段时间少还点之类,作为债权人是不能主动申请和解的,不符合他利益诉求阿。
可以,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可以,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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