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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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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说的就是有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拿从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双倍工资;并且如果用人单位再劳动者用工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和你补签协议。如果单位没有任何法定理由单方面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那麼你可以申请维权,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赔偿金,有後续问题可以问我。
单位解雇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上几天班不干了有工资。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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