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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多发工资属于劳动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条,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
属劳动争议,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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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多发工资属于劳动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条,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这三种情形才属于《劳动法》第2条规定的劳动争议。据此,企业多发工资属于 (一),属于劳动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劳动者和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期间,如果劳动者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即劳动者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就应该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给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条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条件的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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