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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在工厂上班一个月后辞职,如果提前三日通知工厂的,不需要单位批准,到期后可以完成工作交接后走人;如果过了试用期的,则要提前三十日书面...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 1、非试用期提前三十天辞职,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无需单位批准。 2、要求公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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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你与工厂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 2、如果在试用期内,那么员工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所以如果你属于后者,那么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按程序办事,单位的做法是合法的。 4、如果您已经按照规定申请辞职,并到了时间,那么就可以走人了,单位无权不让你走。同时,需要跟你结清所有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5、单位拒不支付克扣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第一自己递交那个辞工书,要注明日期,留置在人事部门即可,最好保留相关证据,包括证人、录音、录像都可。因为辞职权是你的根本权利。 第二不管你们的工资如果发放,到了递交辞职书后的一个月,你可以直接要求结账办理离职的。 第三不管你们的劳动合同是几年的,如果你们没有接受企业出资的培训或者签署由此必须服务多少年的协议都是没有问题的,在递交辞职书一个月后可以辞职的。 第四如果厂里实在不批,也不给结算,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到劳动部门咨询,很简单的。 第五你相信吗?
【法律意见】在工厂上班辞职不批,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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