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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
(1)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是违约责任中的实际履行责任。承包人根据不合格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或修理或返工或改建,使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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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不符合合同约定,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承包人拒绝修复,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或者发包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另行修复,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合理的修复费用。3、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由承包人修复,并另行委托他人修复的,承包人承担的修复费用以自行修复所需的合理费用为限。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法律解释)〔2004〕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承包人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发包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
1.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2.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拒绝修复、在合理期限内不能修复或者发包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可另行委托他人修复,并可要求承包人承担合理的修复费用。 3.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由承包人修复,并另行委托他人修复的,承包人承担的修复费用以由其自行修复所需的合理费用为限。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承包人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指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一般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方面承接工程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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