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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承租人拖欠租金的行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出租人可以给承租人一个合理的催告履行期,当催告履行期期限届满,但是承租人还是没有支付租金的,出...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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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承租人拖欠租金的行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出租人可以给承租人一个合理的催告履行期,当催告履行期期限届满,但是承租人还是没有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因此解除二者之间的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如果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符合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还可以与承租人协商解除合同; 3、可以催告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如果承租人仍不履行义务,可以解除合同,以 1、3方式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承租人,合同自通知到达承租人时解除。 另外,无论以何种方式解除合同,都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害。
拖欠租金经催告后仍未支付,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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