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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
针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单位应当在征得被征收人的意见后将征地相关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然后履行征地公告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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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单位应当在征得被征收人意见后,将征地相关材料报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审批,然后履行征地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程序。被征收人对安置补偿标准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请协调裁决,但不影响征地的正常实施。被征收人拒绝签字,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征地单位可以责令其交出土地,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机关应当在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后作出征收决定并发布公告。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仍然达不到补偿协议,征收机关可以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收到补偿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拒绝搬迁的,征收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因此,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项目,只要政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征地法定程序,即使房主最终拒绝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政府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屋主不签字的情况下,拆迁方是不能强拆房屋的,房屋拆迁要先补偿后拆迁,强拆房屋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的制度。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主管部门依职权组织的听证,一种是申请人申请才组织的听证。依职权组织的听证有: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需要申请人申请才组织的听证有: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的。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止违法勘查或者违法开采行为、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听证是失地农民参与征地审查报批、发表自己意见、了解案情的重要途径,当事人应该重视这项权利,积极地参加,有些地方在征地时并没有告知失地农民申请听证的权利,还有一些地方将申请听证的权利告知了村委会,而村委会未告知村民径行做出了不申请听证的决定,这样做侵犯了失地农民申请听证的权利。综上所述,如果屋主不签字,拆迁房也是不能够强拆的,强拆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是行政拆迁,在补偿款全部到位之后,那么拆迁期限一到即使没有得到屋主同意的,也可以进行强拆。
不能。拆迁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合同是双方达成的共识。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有权选择不签字。被征用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1、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市、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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