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社会保障局对工伤认定不受理的,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
对于劳动者,处理工伤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 第二步,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4〕123号]明文规定:“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虽然还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但由于实践中行政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的比例极高,如果对行政行为还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的话,费用与精力的浪费姑且不说,至少耽误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通过行政诉讼确认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要求落实有关待遇。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员工自己在公司或者企业不给申请的情况下,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自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年内都可以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340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