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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不可以既和母公司签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 一、员工和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可,如果既和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订劳动合...
可以由子公司支付,但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在总公司,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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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都有独立的人格,人员转移需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你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双倍赔偿,会得到仲裁庭支持的。 3、你申请经济赔偿金,可能就会惹恼公司高层,这样在以后工作中会给你穿小鞋,或者不给你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4、因此,如果你的工作你还满意,不准备走人的话,建议你跟单位协商,如果单位给一部分补偿更好,不给的话,直接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继续工作。如果你打算辞职另谋他就,可以申请仲裁。
如果该“分公司”不是子公司,那么你的劳动合同实际是和总公司签订的,不需要担心劳动合同问题。 如果该“分公司”是子公司性质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公司确实可以根据公司解散情形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毕竟公司都不在了,即公司没有了,而你的劳动合同是和公司签订的,公司没有了,劳动合同当然解除),此时你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和工伤赔偿。2、由于原公司不复存在,你已经无法找到恢复劳动关系的对方主体,故无法恢复劳动关系。2、如果你想继续在新成立公司工作,由于确实属于不同法人,一般情况下,你的工伤待遇是很难承认的。当然也会有例外。
有劳动关系必须要签订合同,否则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t《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t(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t(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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