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流程: 1、到接受治疗的医院打印病例和诊断证明,要盖上医院额公章。 2、拿着打印的资料、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的医保部门进行审核。 3、参保...
特殊门诊病种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特殊门诊病种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 2、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第六条探索适合门诊统筹费用控制机制和结算管理的方式。根据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等费用结算办法。充分发挥集团购买的优势,采取定服务机构、定服务项目、定考核指标、定结算标准、定支付办法等方式,探索就医、支付、结算一体化的门诊统筹综合管理办法,有效控制门诊医疗费用。
门慢医保办理流程: 1、南京对13类24种慢性病的患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实行限额补助。慢性病患者可向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向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南京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准人申请表》(以下简称《门慢申请表》)。 2、申请准入门诊慢性病的患者持《门慢申请表》(一式两份)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原件,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1、2型可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活动性肺结核可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由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按规定的准人标准进行认定。《门慢申请表》需经医务处(科)审核后加盖公章。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患者,需分别进行准人认定。长期驻外及异地安置的人员可在当地三级医疗机构(居住在县城、乡村的参保人员可到当地县级医院)进行准入认定。 3、慢性病患者将医疗机构认定审核后的《门慢申请表》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原件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医保中心。经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将准入的门诊慢性病人员申请表及上述原件一并反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59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647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