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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
房屋所有权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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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不包括房产测绘机构收取的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 二、房屋所有权登记包括所有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内容。 三、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对住房收取的,从现行按房屋价值量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注销登记不得收费。 四、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书免于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可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办证书,以及按规定需要更换证书且权属状况没有发生变化的,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五、房屋所有权登记费项目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负责审批,收费标准由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负责核定。除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屋所有权登记过程中不得收取房屋勘丈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六、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执收单位要公布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办房产证费用收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行政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1994]37号)的有关规定,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填写并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这个可以到当地房管局办理窗口填写或者从当地房管局网上下载表样填写。2,提供购房合同3,提供购房发票,这个不需要我多解释了吧。4,提供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及房屋平面图,这个可以向房产公司索取,如果还未办理初始登记证则可以提交商品房销售证明及用地分列表。5,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对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6,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小贴士:对于拆迁安置房则需提供契税减免审批表7,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我于2000年12月以成本价购得住房一套,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产权为“私产”。房产证办下后,一直由单位扣押,因为单位规定工作不满十年的由单位暂时保管。2006年3月,因单位不再聘任,我离开原单位,此时距十年期限还差五个月。我要求单位将房产证归还于我,单位要求我为这五个月还要补交两万多的房款,否则不给房产证。请问:1、单位扣押我的房产证合法吗? 2、要我补交所谓的房款合理吗? 3、如果单位坚决不给,我怎么办?1、单位做法不合法2、不合理3、可以诉讼要求归还或者到房地部门挂失要求补办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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