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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强制其缴纳租...
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租金。承租人仍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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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未支付房租的处理方式如下:出租人可以先催缴扣押金,扣除的金额应当相当于租金金额和违约金金额。通知承租人未缴纳房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
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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