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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么时候入职?具体在什么岗位?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针对现在的情况,你知道可以主张哪些经济补偿吗? 公司的行为是违反我国《劳动法》相应规定...
首先你不要担心,事情会解决。 我现在有几个问题比较重要 第一、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了吗? 第二、请问单位拖欠你多少工资? 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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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是劳动者原因,是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等合法辞退,应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得到三个半月工资的补偿。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你可以得到七个月工资的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无固定劳动期限,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等等! 四是如果解雇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如属自己辞职,原则上没有解约补偿金!等。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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