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社区绿化面积缩水是否合法?

2022-03-30
按照您所描述的社区绿化面积“缩水”一事,可以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有关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可见,上述规定中“但书”的内容对您非常重要,虽然在签售房屋的合同中并未注明和详解“尊享特大街心花园”字样含义,不过开发商对街心花园的情况有事先规划也有说明和允诺,即便没有写入商品房买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任意改花园为楼宇属于违约。 另外,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比例不得低于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同时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对绿地面积和位置予以标明。因此,对于绿化用地面积低于30%的新建小区,市民可向市、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一经查实,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会依法予以处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