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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劳动关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可以走其他路线主张赔偿。可来电...
发生工伤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该按照以下的程序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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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基于兼职情况的不同,兼职是否属于工伤应分情况予以区分: 根据劳动法相关司法解释,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与打工学生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 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另一个用人单位兼职,兼职过程中受伤的。根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此时劳动者受伤是属于工伤的。
一、学生兼职受伤算不算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另外,根据劳动法相关司法解释,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与打工学生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二、学生兼职受伤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因工作原因受伤,双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但明显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相关知识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另一个用人单位兼职,兼职过程中受伤怎么办根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学生利用空闲时间做兼职这是无可厚非的,不仅可以减轻家庭的负担,同时也是对自身的一种锻炼。但是在兼职过程中,也是要保护好自身合法利益的。如果学生兼职受伤的话,此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学生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因此无法认定为工伤。只能按照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进行处理。因为此时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仅仅是一种劳务关系,而并非劳动关系。
职工工伤痊愈后,没有评上等级,不上班没有工资。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满,对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未达等级,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不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而言,应当复工,不复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工资报酬,并书面通知限期复工,逾期不复工的可以按旷工处理。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所在单位所在省市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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