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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派遣工致人损害,一般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务派遣期间,派遣工实际上是受用工单位的...
醉驾致人损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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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单位侵害时,劳动者可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诉人,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负有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首先应当肯定的是,因商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电热毯存在质量缺陷引起着火,致使你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该商业公司应当承担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商家提供的奖品可以看作是种赠品,也就是说,商家与顾客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在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也有例外,即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商业赠与可以看作是附义务赠与,因为在商业赠与中,买方必须先购卖方的商品,在付出相应的价款后,才能享有取得赠品的权利。你抽奖所得的电热毯虽然名为免费赠与,但其实质仍是商品买卖行为,因为你获得该奖品的前提是购买了这家商业公司一定数量的商品,否则就无权免费获得该电热毯。附赠行为作为一种营业手段,与其销售行为是不可分离的,因此要求附赠行为中的赠品承担与销售行为中的商品同样的法律责任也是必然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 (二)项规定“不得利用有奖销售的形式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因此,该商业公司以电热毯属于奖品而不是商品为由拒绝赔偿损失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如果劳务派遣人员基于个人原因使人受伤,由其自身承担赔偿责任;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和用人单位约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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