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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考核未过的,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要证明试用期间的工作不能考核通过的依据。参照《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后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应及时向其发送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函件,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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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考核不通过可能会被辞退。《劳动法》确立试用期的目的就是给职工和用人单位一个相互考察适应的时间。在此期间,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其他方面如工资、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都受法律的充分保护。。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公司不可以因员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辞退员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按合同约定对员工予以辞退或劝退。但试用期间的工资必须按合同约定进行发放,否则违法劳动法。你可以拒付工资为由到劳动局投诉。近几年劳动局对拒付工资的情况比较重视,应该可以帮你解决。
1、在申请重新发行合格证明书之前,申请人必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遗失启示,明确声明原合格证明书(包括姓名、年度、证明书号码)无效。2、申请重新发行合格证明书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书丢失重新发行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两份(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3)重新发行合格证明书当年度的合格证明书。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丢失的情况下,必须由所属单位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书)(4)发表废弃声明书的报纸原件一份。3、申请人向所属考试所提交申请并提交上述资料,考试所再审查后,考试区审查。4、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试区报告资料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集中重新处理发行到考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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