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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
《劳动法》关于病假期间工资规定如下: (1)《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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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我在单位工作没有超过一年,现在因病不能上班,请问律师医疗期是多长时间也就是我一年病假不能超过几天,病假期间还发工资吗【律师解答】病假在劳动法规上称作“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时间有以下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以上是对连续病休时间的规定,累计病休时间的规定是:第四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病假期间也要发工资。企业职工医疗期(病假)的规定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3个月,五年以上为6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6个月,五至十年9个月,十至十五年12个月,十五至二十年18个月,二十年以上24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呢?具体可依据以下几点: 1、对于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就有约定的,则需要按照合同所约定的与职工的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来确定。 2、如果职工签定的个人劳动合同和企业与全体职工签定的集体合同中都没有约定病假工资,那么可由企业与职工代表共同协商来确定标准,由此确定的标准应该签定合约,做为集体协议参照使用。 3、对于企业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之间没有任何约定的,那么病假期间的工资就应该以劳动者本人所在的职位的正常工资的70%来计算。 但是无论按以上哪种方式来确定,职工病假期间工资都不得低于当地所规定的实际工资标准,对于法律和法规对其有特别规定的,则按法律规定计算。 关于职工病假期间工资还有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职工病假的期限。 我国劳动法为了更好的保障职工在患病或者受伤期间的权益,对职工的病假时限做出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 一、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为治疗和休养停止工作,企业方在一定时限内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时限就叫做医疗期。 二、劳动者因病或受伤停止工作后,应根据其实际工作的年限和在现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医疗期: 1、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在10年以下 进现工作单位工作的时间在5年以下应给予3个月的医疗期,进现工作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则有6个月的医疗期。 2、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在10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时间5年以下的有6个月的医疗期; 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为5年至10年的有9个月的医疗期; 在本单位工作10年至15年的有12个月的医疗期; 在现单位工作15年至20年的有18个月的医疗期; 在现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有24个月的医疗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五条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领取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津贴等。如果做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1-4级,可以办理退休、退养,5-10级的,如果在医疗期间不得解除合同,医疗期满未痊愈可以解除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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