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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前述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职工与企业劳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用人单位可以依照下列情形之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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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公务员未能满足国家制定的最短服务期限,就不得辞去现有的公职。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这个公务员的最短服务期限被定为五年。 公务员在试用期间不能提交辞职申请。 对于刚被录用的公务员而言,在试用期间他们可以选择向所在单位提出放弃录用的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放弃录用并不会产生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如果用人单位为了帮助劳动者提升自身的职业技能水平,特意安排他们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活动,那么就需要和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协议。 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违反了该协议,并决定离开工作岗位,则需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且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
一、个人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若劳动者自愿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劳动者也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二、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获得补偿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1.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辞职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对国有企业富余人员申请辞职的(必须是原固定制职工),按国务院第111号令《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职工可以申请辞职。经企业批准辞职的职工,在办理手续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富余人员指国有企业中,虽然和用人单位保持者劳动关系,但是却没有实际工作岗位的职工。)老职工正常辞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没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辞职的,仍按1981年国家劳动总局(81)劳总劳字83号执行,不发给辞职补助费;对于劳动合同制职工辞职的,应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是否发给生活补助费可以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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