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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看“超过协议上约定时间未办理买卖合同”的原因是买方还是卖方。2、“口头协议延期办理”有证据吗?如证人、录音等。3、如果因为卖方原因,...
视情况而定。 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定金能退。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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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属于不可归责于你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原因导致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未签订的可以要求其退还定金。
若你没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1、订金可退 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只要当事人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不予退还的,都应依法从其约定。 2、定金不退 买房人给付的定金在总额的20%以内的,在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的情况下,不能主张返还定金。而超过20%的部分,可以主张返还。 因此在签订购房意向书的时候要注意协议书采取的是“定金”方式还是“订金”方式,有没有“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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