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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在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后要求补偿?

2024-12-20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雇主应承担的补偿义务,也没有可供参考的常见商业做法或行业惯例,在职员工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法定薪酬标准与实际收入之间的差异进行双倍赔偿,或者选择要求解除竞业限制条款。在此过程中,如果雇主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先约定时间支付法定补偿费用,员工还有权要求解除竞业禁止条约,并可获得相应补偿金的法定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如果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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