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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法》第26条、27条解除劳动合同。从法条上看,女职工在三期...
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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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是指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期间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从保护女职工生育权的角度出发,确保女职工不因生育而减少收入或失业。但这种保护并非女职工在三期内无法约束。其实三期内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包括: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自身过失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履行法定程序;还有一种情况,单位直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与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休产假时劳动合同到期,自然延伸劳动合同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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