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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买房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前已取得并还清全部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以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
离婚时如何认定房屋的权属,关键是从以下几点因素判断:1、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以及首付款的时间;2、结婚时间是在于房产证的时间和领结婚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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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就归属以及对不获得所有权一方的财产补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约定在中即可。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起诉到之后,在离婚纠纷中要求法院来分割的。由于小产权房的分割涉及到国家房产登记规定、各地房产限购政策的约束,双方较难就归属价款股问题协商一致,法院也很难直接进行分割。有些法院还会选择以要求双方当事人另案起诉,在离婚案件中不作处理,或者有些法院会先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处理,并告知,在当事人可以在产权完备后,请求另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另外,下面几种情况也属夫妻共同财产: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是没有的,根据《》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应该小产权房在离婚时,是不会对房子的产权进行分割的,很多当事人为了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往往采取的方式处理,但公证的基础是要合法,小产权房是国家不认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即使公证也是无效的。公证处当然不能做这种公证,即使做了国家也是不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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