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
如果当时赠与有赠与条件,是可以根据条件撤回赠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已经赠与女儿,房产即归女儿所有,将来女儿的房产会做为遗产继承,其父母做为其合法继承人,当然有继承份额。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房屋,如果财产房屋的所有权尚未转移给子女,且赠与合同未经公证,则可以返还。对于房地产,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视为所有权未转移的,可以返还。 如果赠与的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子女,除非子女有下列情况,否则不能回来: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1,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房屋是你儿子的名字就归你儿子所有,属于你对儿子的赠与,如果要改成你的名字需要经过你儿子的同意。2,如果因赠与房屋造成了你生活困难,那么你可以主张撤销赠与,收回房屋。 3,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21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6,116人已浏览
1,6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