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国家有关职工年休假制度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对于从其他单位新进入现用人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指该职工在原单位与现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 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复函》也特别作了明确说明: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因此,职工必须有记载自己工作时间的档案材料,才能向现单位申请休带薪年假。
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2007年12月7日中国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2013年12月25日,庐山某宾馆的业务经理在微博上晒出了自己今年、明年的工作安排,并表示晚上全体员工用完餐后就开始放假,共放假70天,网友笑称要该老板到假日办挂职。1992年中国改革开放转型后,正式实施带薪休假体制改革。
(二)假期计算和假期待遇 1、假期计算 (1)连续工龄满5年不满10的,每年休假7天;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连续工龄当年满5年、10年、20年的,从下年起,分别按规定的时间休假。 2、假期待遇 工作人员和职工在休假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管理规定 1、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又符合休假条件的人员,可享受休假,原则上同探亲假合并使用。 2、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人员,当年不享受休假待遇。若在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不再给予休假。 由组织安排疗养的人员,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但疗养时间少于应享受休假天数的,可补足休假天数。 3、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一年以上的人员,学习期间不享受休假待遇。 4、职工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不享受休假待遇。 5、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了寒、暑假的事业单位,不再执行本规定。 6、工作人员和职工的休假,原则上在当年内安排。可以一次性休假,也可以分几次安排。个别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当年不能休假的,经组织批准,可将假期移至下年使用。 (四)企业职工休假问题 1、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混岗大集体职以及1971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一直在本企业工作的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凡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休假待遇。 2、企业要在确保生产任务,不妨碍生产的正常进行,不另增加人员的前提下,合理、均衡地安排职工休假。企业在停产、半停产期间,原则上不安排职工休假。 3、各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原自行规定的职工休假办法,凡与本文上述规定不一致的,应立即停止执行。 [详见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委发[1991]23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职休假问题的通知》(川委办[1991]45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0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