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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的出售与出租的问题有: 1、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分摊,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地块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2、地...
地下车库的出售与出租的问题有: 1、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分摊,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地块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2、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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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1下面的意见供参考: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有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其他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 3合同是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关于车库车位的合同。 4属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开发商不应该收费。反而是开发商应该将出租出让获取的收入归业主共有。
关于地下车库产权归属问题的规定为: 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但是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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