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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未交房前不需要给物业费。房屋尚未交付于业主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业主不需要交纳,房屋已经交付于业主的物业费由业主自收房次月起自行...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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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已经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由此可见,物业合同约定开发商交房时开始计算物业费,业主应履行合同义务,缴纳物业费; 但是由于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一直没有成功交房,这种情况下的物业费应该由建设单位承担。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第十六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根据上述规定,业主未入住也应当缴纳管理费。
房屋已交付未入住的,需要依约交纳物业管理费。房屋已经交付的,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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