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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星期六日加班工资应当为平时工资的二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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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资包括那些项目工资是否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资历工资、职称工资、岗位津贴(除奖金外)?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不是以以上工资所包括的所有项目之和除以20.92天再乘以1.5、2、3倍这样计算?我公司的加班费只以岗位工资作为基数计算我们的加班费,其他的都没有算,而且公司定的岗位工资很低,所以加班工资也很低。请问这样合法吗?请问有法律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吗?!1、工资包括: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公司的做法不合法;3、计算基数是以以上工资所包括的所有项目之和除以20.92天或22天再乘以1.5、2、3倍这样计算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解答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调研指导【2010】34号 二、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的问题 我们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来确定;如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对加班工资的基数,可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确定。 如工资系打包支付,或双方形式上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明显不合常理,或有证据可以证明用人单位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项目归入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中,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计算目的的,可参考实际收入X 70%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加班费: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法定节日加班:如果在法定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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