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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但不生效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应在满足生效要件后进行合同的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是用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形下,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买卖合同自签订后便生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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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不成立的,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的区别,可将合同划分为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特定的形式要件;而非要式合同则与此相反,并无特定形式要件的要求。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但不生效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应在满足生效要件后进行合同的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是用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1、首先,房屋为不动产,房屋买卖不仅适用《民法典》的规定,还须适用有关不动产的法律规定。如城市房屋的买卖须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其次,以下因素会影响房屋买卖的合同效力 (1)房屋出卖人是否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或者是否经过所有权人的合法授权 (2)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出卖房屋。 所以,合同经双方签订后,还应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待定的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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