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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因自身发展壮大,运营范围扩大,分家等原因分立成立两家以上企业等情况并不鲜见。在这种情况下,与劳动者签订的用人单位已经不复...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因自身发展壮大,运营范围扩大,分家等原因分立成立两家以上企业等情况并不鲜见。在这种情况下,与劳动者签订的用人单位已经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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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因自身发展壮大、经营范围扩大、股东分离等原因分离成立两家以上企业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再存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能否继续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成为继承原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单位。此时,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者等基本情况可能发生变化,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合并或分立的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变更原劳动合同,即主动将原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变更为合并或分立的用人单位,则意味着新的劳动合同已经签订。虽然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改变,但不再是原劳动合同。
1、合同一式2份 2、单方修改的无效 3、如果对方的合同与你的不一致,修改的应属无效 4、有明显涂改,粘贴的部分,必须有单位加盖公司公章和当事人的签字才为合同最终有效,否则可以否认涂改和粘贴的部分。
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签,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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