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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中对员工的要求不是必须服从单位调岗。 对于劳动合同调动岗位的解释,在公司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公司是无权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这是法定条款,合同中这样约定是无效的。劳动者不能主动离职,公司如果想要辞退劳动者,应当给劳动者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持公司开具的解除合同通知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为劳动者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为一个月的工资。该工资为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半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算。
不可以。 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般而言,调整岗位应当协商一致并变更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项和各地司法实践,属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属于用工自主权,劳动者应当服从: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二、调整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且调整后劳动条件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和其它违法情形的。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强行调整岗位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一)项规定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不可以。 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般而言,调整岗位应当协商一致并变更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项和各地司法实践,属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属于用工自主权,劳动者应当服从: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二、调整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且调整后劳动条件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和其它违法情形的。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强行调整岗位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一)项规定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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