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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公司不续签不属于辞退行为。但是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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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
员工退休福利费是企业的工资、工资支出。《企业会计准则第九号-员工报酬》第二条规定,员工报酬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服务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和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其中,“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即辞退福利,包括:(一)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二)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员工主动接受裁员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确认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期债务(应付员工报酬),同时计入当期的损益。也就是说,企业制定了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的计划,或者提出了自愿裁员的建议,很快就会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员的部门、职位和数量。根据相关规定,根据工作类别或员工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减少补偿金额。计划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裁员的时间。二是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员建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员工报酬》的应用指南,员工退休福利的会计处理借用管理费用科目,借用员工报酬应对科目。允许税前扣除的员工退休福利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会计制度规定,员工报酬计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员工的各种报酬,即应付金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因此,作为企业税前扣除项目的员工退休福利,应该是企业实际支付给员工的部分支出,还没有支付的部分不能在未支付的这个纳税年度内扣除。除3倍工资额外的退休福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除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行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除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问题》(19号)发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所得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在征收其一次性补偿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女方要退婚的,需要退还所有的彩礼,具体包括赠送结婚用的首饰、财物、家电等。男方已经支付彩礼的,不管哪一方要求退还,女方都需要返还全部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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