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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没有单独的事业单位职工旷工处理规定.应适用国务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中国政府网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条例》规定,事业单位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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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从目前看,完善工资制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主要成效包括:一是完善工资制度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工作已经完成二是改善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南平事业单位涨工资2017基本工资占比从30%左右增至40%左右三是向基层倾斜,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和县以下的职务职级并行制度。
若该公司没有你旷工的证据,且无证据证明曾就“旷工和除名”的相关规章制度向所有员工进行过公示,那么,公司对你做出的除名决定缺乏充分的事实理由和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处罚依据,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不能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做出的除名决定是否有效,应当符合三个方面的法律要件,即用人单位做出除名决定的事实是否成立、依据是否合法及送达方式是否有效,否则除名决定不能成立并生效,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存续。
对旷工的处理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相关知识: 1、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而不出勤,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国企的普遍做法是旷一扣二(一些省市劳动部门对此有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可以除名。 2、旷工当天没有出勤,自然没有劳动报酬;旷工不假不出勤,可能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主张赔偿损失。对旷工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合同天数的,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二)款规定解除合同。 如果因为旷工离职的,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及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旷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后,应当依法进行相应的工资结算,不能够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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