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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我自动辞职有什么损失,如果医疗期未满,你主动辞职的话,余下的医疗期就无法继续享受的,不过不会影响你获得其它的工伤待遇的。...
合规合法是前提,但对于陷入困境的员工,又不得不考虑合情合理的问题,这名员工轻易的让渡了自己应得的权益(如要求支付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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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和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外,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医疗期内员工当然可以主动离职,员工提出的离职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2、员工要谨慎行使辞职权,辞职行为一经作出是不得反悔、撤销的。这名员工离职可能是感情用事,事后有人指点或心里不甘又倒打一耙,一般来说,只有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单位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形,是得不到支持的。3、员工掌握了单位存在过错(如克扣工资、未依法参保等)是可以单方解除的,这要看他辞职信提出的事由是什么。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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