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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后因无法胜任工作而被无过错性辞退的,补偿标准是劳动者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单位就需要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 2、六...
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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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条,你可以获得以下补偿(赔偿):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自2008年2月至12月),因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施行。 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可以主张补缴社保,享有每年2个月工资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 无故解除合同是违法解除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主张用人单位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补缴社保。
可以“用人单位无故即日辞退”为由,要求用人单位为你作出如下补偿: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以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工资。2、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企业必须补助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3、未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即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单位每月应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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