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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无过失解雇、第四十一条经济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新型冠状病毒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被公司裁员一般是有补偿的。裁员属于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因疫情被隔离或者政府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时,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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