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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证券登记相关服务,按照本公司有关业务规定办理。...
股票发行人或其代办机构未按规定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退出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可将其证券登记数据和资料送达该股票发行人或其代办机构,并由机关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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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人或其代办机构未按规定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退出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可将其证券登记数据和资料送达该股票发行人或其代办机构,并由机关进行公证,视同该股票发行人证券交易所市场退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本公司可向结算参与人发出高级管理人员约见通知。被约见人应对本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完整、真实的说明和解释,并提供相关材料。
发行人向本申请办理证券公司债券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初始登记申请;(二)中国XX关于证券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复文件;(三)债券募集说明书;(四)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五)债券持有人名册清单(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代码、持有人全称、持有人专用账户号码、持有债券数量、司法冻结状态、债券托管证券公司等内容,并在每页上加盖发行人印章);(六)承销协议或中国XX关于发行人自行组织销售的批准文件;(七)加盖发行人印章的发行人复印件;(八)指定联络人有效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九)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本公司自受理上述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始登记,并向发行人出具债券登记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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