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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休产假的,属于劳动争议。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失败的,可以申请仲裁,仲...
您可以先查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员工福利有关的单位管理规定,如果没有涉及的话,我国劳动法上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男员工的产假,可以参照《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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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于单位不让休产假怎么办的回答 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广东省,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35天。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应当予以认可。
如果你符合休陪产假的条件,那你就给公司寄份通知书,先休完陪产假再说,如果公司拿此事处罚你,你再去劳动部门投诉。注意,你一定要先确定自己依法符合休陪产假。你现在去劳动部门投诉是没有任何用的。
市妇联方面也表示,自《实施办法》征求意见以来,已多次与市人社局协调沟通,市妇联代表一再强调,现行的《劳动法》、《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广州市妇女权益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女性有诸多保护性规定,从法律层面保障妇女享受平等的就业权利,保护女职工健康;就业歧视属于违法行为,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女性求职人员也应当运用法律等合法手段,进行投诉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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