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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宅基地上的房产办理了相关登记,产权明确,并且该宅基地上房产不是被执行人的唯一房产,这个房产是可以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共有产权房可以强制执行,但需要通知共有人。共有产权房一方的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费用,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范围。共有产权房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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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有着简单的理解,法院不能拍卖。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本质上是对被执行人衣、食、住、行基本居住权的保护。为了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权,我们还需要明确以下法律问题: 一、唯一的住房并不意味着生活所需的住房。 例如,尽管这是被执行人唯一的住房,但它是一座非常豪华的别墅。 2、国家立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权,而不是为了保护他的所有权。 居住权不一定要通过拥有某个房产来实现,比如可以通过大房换小或者以租代持来实现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需求。 3、遗嘱执行人因自身经济状况造成的生活问题,不能完全依靠牺牲债权人的利益来实现。 否则,这将对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不利影响。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应当有条件维护被执行人的居住权。
共同共有的房产,而且两人名下只有此房产,可以执行,首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双方份额,获得房屋人对未获得房屋人进行补偿,或将房屋拍卖,由当时人重新买房。如非债务人一方仅有此处居所,则不能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正常是法律规定不可以执行,但是有的法院会以大换小房,以市区换远郊,差价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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