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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强制执行的房屋有哪些

2021-11-01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有着简单的理解,法院不能拍卖。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本质上是对被执行人衣、食、住、行基本居住权的保护。为了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权,我们还需要明确以下法律问题: 一、唯一的住房并不意味着生活所需的住房。 例如,尽管这是被执行人唯一的住房,但它是一座非常豪华的别墅。 2、国家立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权,而不是为了保护他的所有权。 居住权不一定要通过拥有某个房产来实现,比如可以通过大房换小或者以租代持来实现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需求。 3、遗嘱执行人因自身经济状况造成的生活问题,不能完全依靠牺牲债权人的利益来实现。 否则,这将对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不利影响。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应当有条件维护被执行人的居住权。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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