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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用...
企业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法收取押金,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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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入职的押金。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法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对该企业而言,向员工收取押金的做法是违法的,没有收取的不能再收取,已经收取的应当无条件立即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解释二,已经明确提出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其实早在1994年3月4号劳动部、公安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已经明确规定了:"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押金(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象你这种情况看来属于你工作时可以穿单位的工装,也就是你说的服装押金,如果不在此单位了,工装就不是你的了,我个人认为,你辞职并退还服装以及收据,用人单位必须退还服装押金,如到时单位不退还,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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