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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之间的雇佣关系

2024-12-02
在校大学生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应被视为一种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在此过程中,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务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 只要大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就是劳动者。这个关系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关于大学生是否可以在未毕业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与大学生在民事上没有明确规定,这意味着可以签也可以不签。 【温馨提示】以上回复适用于大多数情况。如果您遇到法律问题,请直接咨询律师,以获得更准确和高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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