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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的买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 1、订立认购书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认购书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签订的《认购协议》如果具备商品房买卖的基本要件,例如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商品房的基本状况、房屋总价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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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该条规定承认了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效力,规定了定金条款的适用,即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返还定金。但若是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接受定金的一方要返还定金。
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合同纠纷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社预约书是商社买卖双方在签订商社预售合同或商社现房买卖合同前签订的文件,是双方交易房屋的初步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商社预约、订单、预约等协议具备《商社销售管理方法》第16条规定的商社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卖方已经按约定收取购房费的,该协议应认定为商社买卖合同。同时,第四条规定:卖方通过预约、订单、预约等方式向买方收取预付款作为商社买卖合同的保证,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无法签订商社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相关预付款的规定处理的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商社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的,卖方将预付款返还给买方。综上所述,预约书在一定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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