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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必须公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
婚前房贷婚后可以共同还款,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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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和我男朋友都不是上海人,但我们今年3月在上海浦东买了一套房。首付是共同出资付的,房地产证已拿到手,是我们共同的名字,我是主贷人,按揭婚前是用我的公积金和工资,婚后会双方共同支付。装修是我父母出的费用。出于对婚姻忠诚的保证以及对我们共同辛苦的补偿,他和我已商量好婚前去做房地产公证房产地产婚前婚后所有权为我一人所有。请问我们可以在上海公证吗如果以后回老家了,还是有法律效应吗?答:可以公证,肯定有效。2)我父母在老家以我1个人名买了一套房,一次性付清,证件都已发到手中,婚前不公证,婚后是双方共同的吗?答:如果你在买房时没有办结婚证,就不是。3)我们房子买的是1999年竣工的,上海房产证和土地证二合为一,但是为标明土地使用期限。资询过房产交易中心,回复是,2000年前房子都不标明土地使用期限。请问会影响拆迁补偿或今后转手吗?答:不知道上海有这个规定。如果真是这样,当然不会影响。
1、婚前买房是由一方付首付的,婚后共同还贷的,不动产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房屋的增值和共同还贷的款项,由有产权登记的一方给予一方进行补偿。 2、根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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